网络出版物:版署统管 首获正名

脱离文化部管理,而转投新闻出版总署,这对网络出版行业而言,是一大利好——监管职能的统一,解决了“多头管理”的难题,提高了在审批效率。网络出版物首次进入《出版管理条例》,算是得以正名。

版署统一监管权:首提网络出版物概念

版署统一监管权:首提网络出版物概念

国务院法制办日前公开向社会各界征集对《国务院关于修改〈出版管理条例〉的决定(送审稿)》以及《国务院关于修改〈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的决定(送审稿)》的意见。其中新闻出版总署接手文化部在音像制品领域部分监管权,最终达到统一监管音像制品整个流程;网络出版物概念首次进入《出版管理条例》引发业内广泛关注。...[详细]

网络出版物概念

网络出版,又称互联网出版,是指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将自己创作或他人创作的作品经过选择和编辑加工,登载在互联网上或者通过互联网发送到用户端,供公众浏览、阅读、使用或者下载的在线传播行为。同样,网络出版物,即互联网出版物,是指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将自己创作或他人创作的作品经过选择和编辑加工,登载在互联网上或者通过互联网发送到用户端,供公众浏览、阅读、使用或者下载的在线传播的产品。主要包括:(一)已正式出版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杂志、电子出版物等出版物内容或者在其他媒体上公开发表的作品[详细]

互联网游戏出版物

互联网游戏出版物定义:互联网游戏出版物是指通过计算机应用程序,将图文声像等游戏内容经过选择、编辑和数字化制作加工,以互联网(含局域网、专网)为传播载体,发送至电脑、电视、手机等用户终端,供多人同时在线浏览、阅读、使用或者下载的互联网游戏软件作品。互联网游戏出版物相关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各电子出版单位、互联网游戏出版机构、光盘复制单位:为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国务院于2004年6月29日颁布了《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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